

姓名:陈同学
性别:男
年龄:17
星座:双鱼座
总分:105 单项成绩:阅读28,听力29,口语23,写作25
成绩单:
学习顾问介绍学生学习情况:
一方面学生的英语基础好,词汇积累丰富,另一方面平时学习态度好,肯刻苦,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课后作业保质保量,所以才能考到理想成绩。
任课老师描述教学情况及经验:
王老师:同学英语底子好,对待英语学习的态度非常认真。不仅会保质保量的完成作业,而且会自发的由作业延伸到课外的知识,让自己沉浸在享受英语学习的乐趣当中。其实教他很轻松,一点就通,主要还是学生自己的兴趣与努力使他能有今天的成绩。
刘老师:学生基本功真的是非常扎实,这一点是决定性的,同时他也非常的认真,不仅完成老师的作业,还会自己加量,听力考这么好,真的是他应得的。
朱老师:该学生口语基础非常好,能流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听口的能力也非常强,考到这个分数是理所应当的。学生之前唯一欠缺的就是对托福没怎么接触过,对考试不是很了解。上课过程中学生一直十分用心,课堂参与度非常高,是非常有天赋而且认真的学生。23分对于在大陆参加托福考生的学生来说已经算是非常优秀的分数了,希望学生能继续努力,多刷几遍TPO,争取下次25+。
学生心得:
我认为英语学习不止是对于一门语言的学习,同时也是对于一种文化的解读,对一种思维方式的掌握。掌握英语单词的意思与读音对大多数记性好的人不成问题,但是在使用的层次上却问题频出,大多数情况下困扰中国读者的不是单词的意义,而是整个语句表现出来的结构的深度,这时候需要的不只是语法的指导(事实上将语言分成多个小块再对其分别进行研究本身就很荒谬),更多的是理解。理解能力不是指在课堂上能培养出来的(当然它的功能因其时长仍占主导地位),而平时对英语的接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接触英语的什么方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吸引你。同时英语文化与汉语文化的很大一点不同是他们所关注的重点,英语艺术诸如音乐与电影注重表现的主题与内容而非形式,中文文化则相反。就我本人而言,我比较喜欢朋克摇滚与英式摇滚,他们的旋律很吸引人,但是更令我叹服的是他们的歌词。比如说Green Day 的 Jesus of Suburbia开场:I am son of rage and love, Jesus of Suburbia.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我就被他的歌词所吸引,之后他对我的意义则远远超出了摇滚,就像Green Day 的主唱所说:这首歌表达的是一个复杂而汹涌的情感体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对它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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