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国内英语风气甚盛,无论在中学,大学或在留学,多少莘莘学子都在用功夫,日求精益,我想根据我的个人经验谈谈这之中的奥妙。
近年国内英语风气甚盛,无论在中学,大学或在留学,多少莘莘学子都在用功夫,日求精益,我想根据我的个人经验谈谈这之中的奥妙。
以前在国外的大学,听孔子学院教出来的说华语的中国人,听起来像在北京长大的,他们都是成年以后才开始学习中文的;同时我也接触过在留过学的中学教员,文法熟练极了,分析词句精透了,而说出的英文,却毫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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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以为目标在于阅读,不在口语,这是把问题看错了,学习英语的目标,只在清顺自然四字而已。凡不以口语为基础的人,一定写不出平易自然,纯熟地道的英文。前英国首相丘吉尔可谓英文大师,他有名的句子:We shall fight on the hills. We shall fight blood and sweat and tears. 这是多么矫健的句子!何尝有一个不是小学生所能用的字?又何尝有一字夸词浮句?中国人写英文,寻章摘句,多用深句,所以才学不好。例如对人十分佩服,你说I admire him profoundly.便是古人做文章的做法,因为英美人士并不这样讲,用admire greatly才是自然,而用I take off my hat to him.才是真正地道的英文。
阶段一:学例句,勤思考,渐入佳境
在前面对字典体例的说明中,我们强调,例句是一本字典的主体乃至精华部分。那么,是否可以说,仅仅通过几个例句,便可深入掌握词汇的含义,并由此写出地道、漂亮的句子呢?当然可以,下面我们举例说明:
Impossible这个字我们最熟悉不过,如Tom Cruise的动作大片Mission Impossible,impossible表示“不可能”。下面我们来看几个关于impossible的例句:
○1It’s impossible for me to answer the question.【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
○2Nothing is impossible to a willing heart.【有志者事竟成】
○3His wife is impossible.【他太太实在让人受不了】
从以上的例句中我们可以看出,impossible作形容词,主语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这两种用法中词义有明显的差别。在○1○2句中,impossible表示“不可能”,而此时的主语必然是某物,或者是非人称的it。所以,我们不可以说I am impossible to answer the question。在○3中,impossible的用法比较口语化,用于形容某人“令人无法忍受”,由此可进一步扩展到它的同义词intolerable以及insufferable,两者都是英美人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地道口语。
如:Good riddance!He was insufferable.【总算摆脱了,他可真让人受不了啊!】
这样一来,不仅深化了对impossible用法的认识,还扩展了词汇,提高了口语表达能力,可谓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阶段二:排疑难,求根源,乐在其中
字典的使用技巧有很多,然而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不能只为生词而查字典,更不能盲目“啃”字典。其实,在日常学习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单词越是看似简单,其用法越是灵活多变。在遇到特殊语言现象时,我们可以带着问题去字典中寻找答案,一路追根溯源,往往能“挖掘”出字典里潜在的“宝藏”。在这个探索过程中,你会找到学习的兴趣。
记得以前在一本读物上看到一个句子:Would you hand him the key?中文译成“你能把钥匙给他吗?”这里的hand是名词活用为动词,表示“交给”。那我们还可以推出很多其他词,比如:foot,foot the bill等同于pay the bill,意思是“付账”。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延伸性学到更多符合native speaker的表达法。如:
Leg可以用作动词,表示“步行”。例:Because we missed the last bus home,we had to leg it across town.(此处it可理解为“回家的路程”)
finger可以用作动词,表示“指出”(to point out,identity)。如finger somebody as the murderer(指出某人是凶手)。
toe也可用作动词,意为“用脚趾站立或行走”,如习语toe the line(循规蹈矩),那么想象一下“踮着脚尖在线上”,多么形象的表达,Do you get the picture?
新通教育 贾钧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