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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美剧学英语——《致命女人》

2019-09-17

栏目:考培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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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通过国外的电影、电视剧来学习英语的套路大家都懂,但真正能做到的人很少,那么怎样才是正确的追剧学习两不误的方式呢?今天我们就通过近期火热的《致命女人》来说一下。

托福英语学习看美剧学英语

最近,我追了一部美剧,三个时代的剧情交替上演。上一次看这么精彩的戏还是赚翻眼泪的《This is us》,但是《This is us》讲的是温情的家庭和友情亲情。这部剧却是一出都市爱情犯罪剧情剧。从它的名字就知道最后有人将死亡,可是整体的节奏却那么的明快,让人有一种期待完美犯罪的吃瓜心理。这部剧的名字叫《Why Women Kill》。很多人批评它剧情俗套就是各种绿帽和老少配的故事,但是确实这部剧的编剧和绝望主妇是一个人,总要让人家凭老本行吃饭嘛。但是无论从色彩,切换场景,到对白或是一些小的转折点,这部剧都显得那么的吸引人。比如,解放前的老公(总共有三个年代,我称第一个为(思想)解放前。)对老婆像对佣人一样,希望自己得到咖啡续杯,他只会用手轻轻敲杯子,连嘴都不张,这还是当着邻居的面。邻居提出以后,老婆还为老公说话。整个解放前的色彩让我联想到希区柯克的《Lamb to the Slaughter》,羊腿在K.O.完这种老公绝对更好吃。解放中的老婆放在现在绝对是一个KOL(关键意见领袖),简直是“解放前老婆”的对立面。她在派对上风光无限,在人群中光彩耀人。但是她的感情线和“解放前老婆”如出一辙。老公一次性出轨+出柜至少2年,而她是至少第三个知道的!最后一对剧情留有悬念,我们不知道谁会死。为什么?因为这里 面有三个人,传说中的open marriage,看来三角形不是最稳定的形状!让人感觉最舒服的是那些自然的切换镜头,比如第四集看场,法医说了一段话,关于爱情都是如何走向谋杀的,最后他一抖床单(盖尸布?裹尸布?),漏出了一个抹布(没错是抹布不是纱布)。自然切到了一个餐厅,开始后面的剧情。

说其为何会追这部剧,其实是因为我被一个长图圈粉了。故事围绕一座大宅展开。跨越三个时代。涉世未深的小男孩家对面有一栋大宅,大宅里面住着一对伉俪。小男孩觉得他们很恩爱,至少在枪声传出之前。他问妈妈,咋整的啊?他妈只说了一句话:婚姻比看上去难了去了。几年后。小男孩已经长大,他发现对面又住进了一对恩爱夫妻。帅小伙觉得他们很恩爱,至少在小伙看见一栋尸体被从大宅抬出来之前。他问未婚妻,咋整的啊?她只说了一句话:死亡比离婚要便宜。又过了几十年,满头白发,拄着拐杖的老爷爷忘对门看了一眼(柯南体质),看见了青春有为的一对年轻人。夜里,警笛声不断,一具尸体被抬了出来。老爷爷说:我简直不敢相信,又一出爱情以谋杀结束。他妻子说了两个字:我信。

为什么这种隔壁老王/隔壁老王的儿子的剧情都烂大街了还能这么吸引人,我觉得很大程度是因为英语本身的魅力。整部剧有很多语言方面的梗,如果看中文字幕的话,我觉得难以体会到。比如某人只说了一句,确实能体现他/她说的少,但是英文的结构All she/he said was...更加体现了那种历经沧海桑田的心境。

这里我们注意到,在长图中,两次都是说的All这个结构。让我想起了,我之前心血来潮去考韩语考试,韩语考试分为一二两部分,一考完可能获得一级或者二级,二考完可以获得三至六级,我一开始想的挺好,没事的时候我就看看。结果考试当天发挥出了最高水平。检查的时候发现阅读第一题就错了,因为我不认识“名字”的韩文。后来发现在填写名字那里有,还给改对了。考着考着发现有两个选项我坚信都对,后来发现题干里说,这是多选题(对,我一般不看题干,原因保密)。等考完还去公众号看人家评论,有一个网友说,有几题让选错误选项???EXM???但是几个月后,考试结果出来了,我过了一级。我虽然很惭愧,还是到处跟别人说这个故事,因为我希望大家明白,英文算简单的了,韩语是世宗大王在1443年担心自己国家太多人是文盲(当时韩国用汉语)而发明的语言。后来,我给我妈也讲了这一系列的故事,All she said was:那现在你还会多少?

哎,我的这个心啊。

如果你对all +主+谓的结构还不熟悉,是很难get到这里的意思的。

很多同学为了出国都需要考语言考试,而且一门心思刷题,从不关注题目当中真正的语言点。很多时候成绩虽然有量化,可是真正跟人交流的时候还是靠的具体的词汇搭配,具体的句型。我觉得大家不能过于在乎做题技巧。豆瓣上,有道上都有很多奇葩的广告,什么一个公式读懂英语,不用背单词,30天托福110。

这样的标语,更多的像看剧时候你知道最后这个人得死,但是中间好人怎么抓住他们的弱点才是最重要的。那些弱点就像语言当中真正的词汇搭配和句型,是你用来杀死托福的利器。

比如,Tpo 8 的口语第四题中,讲了动物会在被捕食的时候展露本来隐藏的一种颜色来获得逃跑时机。但是在听力中有这样一句话All the bird can see are flashes of light reflected from the morpho's wings. 很容易被错误的理解为所有的鸟都可以看见大闪蝶翅膀反射的光。(看就看呗,看你破蝴蝶回光返照吗?)实际上它的意思是鸟只能看见大闪蝶翅膀反射的光(鸟被大闪蝶翅膀反射的光晃瞎了狗眼,后面才跟着蝴蝶趁机逃之夭夭)

是不是差了很多?

进一步说,很多同学觉得,哇,从句什么的是给写作用的吧,口语能听懂就能说好了。其实不然,你在看剧的时候稍微细心就会发现,口语中更需要适当的从句或者是固定的句型,就像我们平时,就算不是出口成章,也可以顺利地说出唇亡齿寒,这才是我们语言能力的体现。放在英语里也是一样,如果像这样好的句型可以放在你的口语回答里,那么绝对是雪中送炭。

比如,流传千古的万能理由relax,只要这个题跟休闲方式搭边,你就可以说relax,这谁都会说。但如果你这样说relax呢:I used to study for several hours in a row, but I ended up sleeping or do something else, because when I am too tired, all I want to do is rewind.

In a row (tpo 32 t3), end up doing(tpo 45 t4), rewind. (tpo 5 t5)

译文:我以前会连续学习好几个小时,但是最终我都会跑去睡觉或者干别的,因为当我太累的时候,我满脑子就是放松。

在托福的复习过程中,像这样的英文习惯的搭配还有很多。这里我只列出了他们出现的一次的位置,(t5已经删掉了)你们复习的时候有见过他们吗?

不说了,我刷《Why Women Kill》(TPO)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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