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健康申明卡》填报,对检疫发现的染疫人、染疫嫌疑人或参照染疫嫌疑人管理的旅客,按有关规定移交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场所留观。 出入境人员可通过“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申报或在出入境现场领取纸质《健康申明卡》现场申报。线上申报可在海关通关前24小时内进行。 对来自重点国家(地区)旅客,以及从全球各地(含经第三国及港澳口岸)且入境前14天内有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重点国家(地区)旅居史的旅客,经广东口岸入境后采取专车接送至旅客目的地,并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的措施。 在具体操作上,口岸查验单位识别出防控对象后将其引导至机场指定地点,及时将旅客信息推送至机场和入境口岸所在地指挥部。对入境出机场的旅客,由入境口岸所在地指挥部派专车集中或分批将旅客接送至指定场所,并根据旅客目的地分别处理: ① 目的地为入境口岸所在城市的,由该城市指挥部专车接送至旅客目的地,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 ② 目的地为省内其他城市的,由目的地指挥部专车接送至旅客目的地; ③ 目的地为省外的,由我省防控指挥部将旅客相关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省(区、市)防控指挥部,由其安排专车接返;目的地省(区、市)不安排专车接送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指挥部将旅客护送至离粤交通工具; ④无法明确目的地的,由入境口岸所在地指挥部安排集中隔离14天。 上述措施对所有境外来粤人员均同等相待、一视同仁。在入境、安置、转运、隔离、生活的各环节,全程充分尊重旅客风俗习惯,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对老、弱、病、孕、残疾及婴幼儿等特殊人员给予必需的人文关怀和帮助,依法依规保障境外来粤人员合法权益。 同时,为外籍境外来粤人员开通了多语种24小时外国人服务热线电话1258088,积极解答我省防控措施相关问题。(源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