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这项政策真的要落实了。
最近全国各个地方政府都已经展开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多个地区已经发布公告。
山东青岛:
凡是已征兵入伍、出国定居、死亡人员、加入外国国籍等按照规定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者其他亲属应当在2020年8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将及时进行核实并依法予以注销。
广东广州:
全面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公民死亡、参军、加入外国国籍和在国(境)外定居等情况的,本人或近亲属应当及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重庆:
申请注销应销户口。如果您的家人有应征入伍、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定居或死亡等情况,请户主或其他亲属在8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由于上述通知都专门罗列了“加入外籍”这一项,所以在这里“出国定居”基本上可以确定指的是定居在国外,但国籍依然还是中国的公民。
于是很多人就开始研究自己是不是在“销户”范围内,
怎么算是“出国定居”呢?
根据国务院侨办发布的信息显示:华侨是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所以说如果你是澳洲PR,且主要居住于澳洲,那你肯定属于出国定居。
各地政府发布的这项“注销海外定居华人户籍”的政策,真的会实施吗?
“海外定居注销户口”这个说法是在1986年12月3日由国务院批准的,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了一项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之后经过多次修订。
该细则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护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
但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在今年的3月27日,已经被国务院正式废止了!
有国外护照会否被注销户口?
按多地普查整顿通告,加入外国籍者应注销户口。
首先根据《中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取得外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籍,其他情况下均需经申请退中国籍。
自动丧失中国籍者应注销户口,申请退中国籍者应先注销户口。
有他国PR会否被注销户口?
按多地普查整顿通告,出国定居者应注销户口。
首先《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出境定居的,须注销户口。
对获得别国PR者,首先可以确定,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士可以依法主动申请注销户口。
但是否会对有PR者“强制”销户,各地也是有很大出入。
比如广东省,公安部门发现定居国外的可以依法要求注销户口。
比如上海市,“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所以,这一政策到底是否会严格实施,现在还不好说。
如果真的实施起来,这对于许多北上户口的小伙伴来说,可就要作出一个世纪抉择了,毕竟这年头北上的户口,可能比澳洲pr还难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