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影响,出入境和人员往来受限,不少学生面临求学困境。为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和需求,缓解疫情影响下我国学生无法出国学习的困难,经教育部批准,结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生及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为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中国籍学生提供入学机会。详细信息请查阅《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简章》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研究生自主招生简章》。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1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合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 一条 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原则上需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一、持有境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就读境外本科的中国内地学生;
二、已获得高中毕业证;
三、英语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雅思(学术类): 6.5;
2. TOEFL (iBT): 80;
3. GCE AL/ AS: C;
4. IB: 5;
5. SAT Evidence-Based Reading and Writing: 590;
6. ACT English Language Arts (ELA): 23;
7. 音乐学院的语言要求等另行参见附件《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第二条 申请办法
一、申请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于8月31日前登录学校招生官网进行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上传至申请系统,包括:
1.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 高中毕业证扫描件;
3. 已获得的境外院校本科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4. 托福、雅思成绩单扫描件;
5.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或求学考试成绩单扫描件(如GCE A-level、IB、AP、SAT、ACT等);
6.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网站截图或盖有教务处或中学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如有);
7. 音乐学院的曲目视频上传要求等另行参见附件《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8. 以下申请材料如果提交,我们会将其纳入评估范围作为参考(非必需):
A. 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例如: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 家 级/省级/市级学科竞赛等;
B. 其他可反映个人优 秀综合素质的证明。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1日23:59
三、注意事项
学校资料审核以报名期间我校报名申请系统所收到的申请材料为准,申请者无须邮寄。注册入学时,学校将收取各项材料原件作为入学注册审核依据,请申请者留好备份。
申请考生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我校将取消考生的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条 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数据科学学院、音乐学院6个学院及金融工程专业参与此次自主招生。学生报名时,仅设1个意向志愿,另设2个备选志愿供学生自主选填,若学生所填报的意向志愿未被录取,且备选志愿仍有空额时,将依据学生备选志愿顺序,针对有空额的备选志愿,由学校调剂择优选拔。
6个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大一结束时可在所属学院的所有专业内自主选定主修专业;金融工程专业按专业招生,学生入校后根据本专业的具体课程要求修读基础、通识及专业课程等。
各学院设立的本科专业如下:
一、经管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
其中,国际商务包含两个方向:环球商务管理、环球供应链与物流管理。经济学包含三个方向:经济科学、应用经济学、国际商务经济学。
二、理工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
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包含三个方向:理论数学、应用数学、金融数学。电子信息工程包含两个方向:计算机工程、电子工程。化学包含化学科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方向。
三、人文社科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应用心理学、翻译、英语。
其中,应用心理学包含两个方向: 教育和发展、工业/组织行为。翻译包含两个方向:传译、笔译。英语包含三个方向:国际企业文传、法律事务、语言技术。
四、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
五、数据科学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六、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包含三个方向:钢琴、小提琴、美声。
七、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与数据科学学院联合本科招生专业有:金融工程。金融工程包含两个方向:量化金融、金融科技。
第四条 书院
我校为书院制大学,书院对学生进行全人教育,每一位录取的学生都会有书院归属。
第五条 选拔及录取程序
一、综合审核
学校将依据申请情况自报名之日起即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并分批安排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面试等考核,9月初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
二、录取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报送、审批及办理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及时发放。
第六条 入学及毕业颁证
被录取的学生应放弃原大学学籍,方可在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注册系统注册,同时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中注册。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第七条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条 学费
人民币九万五千元/生•学年
第九条 住宿
由于本次自主招生属于扩招性质,大学不提供住宿,学生实行走读制,须自行解决住宿。
第十条 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监部门对2021年本科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本科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投诉需要实名制,并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或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
纪监部门监督投诉邮箱:admissions.appeals@cuhk.edu
第十一条 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
学校招生办公室招生热线:
0755-84273500
学院咨询电话:
经管学院:0755-23518500
理工学院:0755-84273833
人文社科学院:0755-23516609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0755-23519000
数据科学学院:0755-23517000
音乐学院:0755-23516201
金融工程:0755-23518517
电子邮箱:admissions-zz@cuhk.edu
学校网址:www.cuhk.edu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行政楼东翼三楼E310室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72
第十二条 附则
本简章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简章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
附件: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音乐学院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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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
音乐表演专业,包含钢琴、小提琴和美声三个专业方向。
二、语言要求
1.雅思(学术类): 6.0;
2.TOEFL (iBT): 80;
3.GCE AL/ AS: C;
4.IB: 5;
5.SAT Evidence-Based Reading and Writing: 590;
6.ACT English Language Arts (ELA): 23;
7.持有非英语国家院校录取通知书报考音乐学院的学生,可提交相应国家语言(语种)考试成绩,该成绩须被当地国家官方承认。
三、申请材料
除《简章》中要求的申请材料外,申请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报名时,还须按如下格式要求上传一首清晰完整的表演视频,表演曲目不限。
1.上传方式:请上传至网盘(如百度网盘等)后,将下载链接及密码(如有)填在申请系统相应输入框中;
2.格式要求:请提交如下格式的视频文件:
.avi, .flv, .m1v, .m2v, .m4v, .mkv, .mov, .mpeg, .mpg, .mp4, .webm, .wmv(尽量避免使用.mov,容易出现解码问题),视频文件不能超过5GB;
3.内容要求:
·确保演奏视频的声音和画面质量;
·演奏视频须清晰标明作品名称、作曲家名字以及演奏者姓名。申请提交后,不准替换作品;
·演奏视频必须由申请人本人表演,申请者肢体在录像中必须清晰可见;
·演奏视频须未经后期编辑,不可加混响,要避免音画的失真和过噪;
·如需伴奏,请确保伴奏画面和声音不会覆盖申请人的表演;
·演奏视频将成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资产,学院将不会返还作品。
四、面试安排
学院将依据申请情况自报名之日起即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并分批安排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面试(线下)考核,9月初择优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
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面试者须持符合要求的健康码、行程码及面试当日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入学校参加面试。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2021年研究生自主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结合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 一条 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原则上需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一、 持有境外大学研究生专业录取通知书,原计划就读境外大学硕博项目的中国内地学生;
二、 本科期间成绩符合录取要求,并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毕业于认可的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成绩不低于“B”/二等荣誉;
2. 申请博士学位课程:毕业于认可的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成绩不低于“B”/二等荣誉。
三、 英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托福:网考不低于79分;笔试不低于550分;
2. 雅思(学术类):平均分不低于6.5分;
3. 研究生管理科学入学考试GMAT:语文不低于21分;
4. 完成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位课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可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文件,以证明其英语水平。
* 部分专业可能会规定额外的入学要求。有关专业具体入学要求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页面中各专业网站。
第二条 申请办法
一、 申请方式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1年8月31日23:59之前递交完整申请材料并缴存报名费(人民币叁佰元整)至研究生报名申请系统(),完成申请步骤。申请材料包括:
1. 填写完整并签名的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扫描件(在研究生报名申请系统中下载);
2.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 已获得的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4. 语言成绩证明材料(如雅思、托福等)扫描件;
5. 本科及硕士(若有)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6. 本科及硕士(若有)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
7. 个人简历。
* 以上为申请者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他材料如个人陈述、研究计划等,按照各专业要求进行提交
二、 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1日23:59
三、 注意事项
学校资料审核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报名申请系统所收到的申请材料为准,申请者无须邮寄。注册入学时,学校将核验/收取各项材料原件作为入学注册审核依据,请申请者留好备份。
申请者须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请者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信息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条 招生专业
我校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及数据科学学院将参与本次自主招生。学生报名时原则上只可选择一个意向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各学院设立并参与此次自主招生的研究生专业包括:
* 管理学理学硕士仅招收非全日制学生;金融学理学硕士可招收非全日制学生;数据科学哲学硕士-博士、金融学哲学硕士-博士及经济学哲学硕士-博士专业仅招收博士生。
* 申请理工学院或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硕士-博士专业的申请者,需在提交材料前与导师取得联系,之后方可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导师信息详见专业官网。
第四条 书院
我校为书院制大学,书院对学生进行全人教育,每位录取的学生均会有书院归属。
第五条 选拔及录取程序
一、 初选
学校将依据申请情况,自报名之日起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选。
二、综合审核
各专业经过初选后将分批安排通过初选的申请者进行考核,最终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三、录取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报送、审批和办理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及时发放。
第六条 入学及毕业颁证
被录取学生应放弃原研究生录取资格,方可在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注册系统注册,同时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中注册。
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香港中文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该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第七条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八条 学费
我校研究生各专业收费情况及修业年限请关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网址:。
第九条 住宿
此次自主招生属扩招性质,大学不提供住宿,学生将实行走读制,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第十条 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监部门对2021年研究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办法公开透明、结果公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1年研究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投诉需要实名制,并通过电子邮件以书面或者附件形式详述投诉的目的和证据等。
纪监部门监督投诉邮箱:admissions.appeals@cuhk.edu
第十一条 招生咨询
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热线:
0755-84273900
各研究生专业招生热线:
经管学院
0755-23372666(管理学理学硕士)
0755-84273423(市场学理学硕士)
0755-84273414(会计学理学硕士)
0755-23373432(金融学理学硕士全日制)
0755-84273454(经济学理学硕士)
0755-23372650(金融学理学硕士非全日制)
0755-23372668(信息管理与商业分析理学硕士)
0755-23518543(所有硕士-博士专业)
理工学院
0755-84273971(通信工程理学硕士)
0755-23519999(所有硕士-博士专业)
人文社科学院
0755-84273180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
0755-23519000
数据科学学院
0755-84273810(金融工程理学硕士)
0755-84273878(数据科学理学硕士)
0755-23517038/7211(数据科学哲学硕士-博士)
电子邮箱:gs@cuhk.edu
学校网址:www.cuhk.edu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学生中心302室
邮政编码:518172
第十二条 附则
本简章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简章的解释权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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